按规定交纳学费是每个学生的义务,为维护学校正当权益。现将欠费学生交纳学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学生应按时足额交纳当年学费,方能注册,参加当年的课程学习和相关培养环节(开题、中期检查等),如未按期足额缴纳当年的学费,则不能参加当年的课程学习和相关培养环节(即使已参加也无效、不予以登记成绩)。
二、各教学点所欠学费情况(截止2011年10月10日)将单独发到各教学点负责人,请各教学点负责通知学生,请各位同学向教学点咨询欠费情况。
三、请欠缴学费的同学于2011年12月19日前,将欠缴的学费汇入学校指定账户。
四、逾期不交纳学费的,学校有关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对注册情况、考试成绩登记、开题、中期检查、毕业答辩等事项进行处理,因此给欠费本人带来的不良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特此通知。
收款人:华中农业大学 账号:554757528331
开户行:中行武汉华农支行 联行行号:104521004785
行号:846006(同城)
(汇款请注明姓名和学号,以便查账)
经管-土管学院专业学位办
201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