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
校发〔2012〕122号
关于印发《华中农业大学
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办法》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华中农业大学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办法.doc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督,完善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采用双盲评审办法。即评审时,将评阅人姓名对论文作者及其导师进行隐匿,并且将论文作者及其导师姓名对评阅人进行隐匿。
第三条 盲评根据答辩时间分为答辩前盲评和答辩后盲评,根据盲评对象产生方式分为抽样盲评和指定盲评。
第二章 盲评范围与比例
第四条 凡申请华中农业大学各类博士、硕士学位(名誉学位除外)人员均属抽样盲评范围。
抽样盲评名单由研究生院于每年三月和六月,分两次组织随机抽取,并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学院分别备案,同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第五条 抽样盲评比例根据当年预计申请学位人数测算。不同类型学位申请者分别按以下比例抽取:
1.申请博士学位者,答辩前抽样盲评比例为30%,答辩后为20%;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者,答辩前抽样盲评比例为10%,答辩后为5%;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者,只参加答辩前抽样盲评,比例为20%。
以上比例为最低要求。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学科实际情况,提高所属各学科抽样盲评比例要求。
第六条 下列人员属于学校指定盲评范围,无需抽样,必须参加答辩前盲评:
1.列入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植资助计划”者;
2.新增学位点、专业学位类型及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第一批研究生;
3.申请5年毕业的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及申请2年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4.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结果不合格者;
5.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
6.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定的其他申请学位者。
第七条 凡是列入答辩前盲评名单的学位申请者,无论何时申请论文答辩,答辩前必须通过盲评,否则答辩无效。
第三章 盲评的操作
第八条 盲评工作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统一领导,研究生院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工协作,具体落实。其中,博士学位和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申请者的论文盲评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答辩前论文盲评工作由各分委员会负责,答辩后盲评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
第九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一般于每年6月和12月召开。会议召开前30个工作日内,不受理学位论文盲评和增评;学位申请者应至少在会前60个工作日内办理论文盲评手续。研究生院每年4月集中向外送审2次,其它月份每月送审1次;各分委员会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受理及送审时间。
第十条 参加盲评者,需提交《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盲评审核表》一份及学位论文一式三份;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者还需提交《华中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一式三份。
第十一条 盲评论文由研究生院或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托相关学校或相关学科专家进行评审。每篇论文请3位专家评审。研究生指导教师可以提出不超过3个的回避专家名单。
第十二条 如果学位论文涉及保密内容,确实不宜参加盲评,可以申请推迟盲评,但必须经过保密论文认定。
申请推迟学位论文盲评,须由研究生指导教师在学校抽取盲评名单前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
经批准推迟盲评的学位论文,须在保密期到期后1年内参加答辩后盲评;若盲评未通过,则取消该论文指导教师今后申请推迟盲评的资格。
第十三条 保密论文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认定。
第四章 盲评结果与费用
第十四条 学校盲评评阅结果分为A、B、C、D四档。其中,A代表论文已经达到所申请的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同意进行答辩;B代表基本达到要求,同意对论文作适当修改后进行答辩;C代表勉强达到要求,需对论文作较大修改,待重审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D代表没有达到要求,不能进行答辩。
三份评阅结果的组合为AAA、AAB、AAC、AAD、ABB或BBB的视为通过;组合为ABC或BBC,需增加盲评一份,如果结果为A或B,则视为通过;其它组合均视为不通过。
如果第一次盲评未通过,则必须修改或重新撰写学位论文,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盲评。若第二次仍未通过,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第十五条 答辩前盲评结果,一般在论文提交一个月后反馈。
第十六条 全日制研究生答辩前盲评论文专家评阅费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承担,非全日制人员由本人承担;具体标准为博士论文每篇900元(300元/份),硕士论文每篇450元(150元/份)。评阅费可参照同类学校的标准进行调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人员论文盲评的管理费和邮寄费由研究生院承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院研究生业务费支出。
答辩后盲评费用统一由研究生院承担。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盲评办法》(校发[2011]105号)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华中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华中农业大学办公室 2012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