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首页 >> 校院新闻 |
关于专业学位授课老师订票、报账的规定 |
2009/9/25 来源:华农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网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点击:
|
- 为了方便各位授课老师出行授课,以及专业学位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专业学位授课老师报账流程及相关事项做如下规定:
-
- 1. 在确定授课时间和地点之后, MBA中心办公室为老师提供乘车参考路线和对方教学点负责人联系方式,由授课老师自行预订前往的火车票,标准为“硬卧”;车票确定后,提前与对方教学点负责人联系,告知车次、到达时间、预计返程时间。
-
- 2. 返程票一般由对方授课点代为订票,订票费用先由我方老师垫付,返校后统一报账;如果有老师自行订返程票,则需提前告知对方教学点负责人,以免重复订票。
-
- 3. 根据学校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授课差旅费仅限报销省际长途交通费,市内交通、用餐等费用按照160元/次的标准给予补贴。
-
- 4. 如果自行订飞机票或软卧,则只能按照硬卧标准报销,且不负责学校到机场的交通费。如遇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或软卧,应先请示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返校后方可如实报销。
-
- 5. 所有差旅费必须在上交课程试卷和成绩后方可报销。
MBA教育中心办公室
2009年9月10日
注:凡遇“五一”、“十一”等节假日,车票紧张,需提前10天预订。
附:部分订票点联系方式
兴达票务:87281200 87281505
华农安旅票务:87286181 87280090 87280097
平安票务:88877553 |
|
|
|
|